有网民在政府网站上留言:“住建部管理很多行业的资质。部分资质要求非常复杂,尤其是人员证件的要求,迫使企业花钱寻找资格证书挂靠,还滋生了一批专门办理资质的红顶中介机构,除了加重企业负担没有任何意义。建议简化资质标准,尤其取消资格证件要求,资格证多是花钱找挂靠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答网民关于“简化行业资质标准,防止证书挂靠”的留言

住房城乡建设部回复:我部赞同简化企业资质标准,完善资质管理的建议。当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确实存在资质要求过于复杂、人员资格证书挂靠的情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深化建筑领域的“放管服”改革。2014年11月,我部修订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将施工专业承包由60个压缩至36个。2016年10月14日,我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外,取消了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提出要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我部将按照国务院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拟简化资质标准条件和专业类别,减少企业资质标准对注册人员的要求,特别是减少挂靠较为严重的公用设备、电气等专业注册人员要求,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

文中网名提到的问题也是很多业内人士所关心的,简化企业资质标准和完善资质管理是行业的发展趋势。为此,住建部相继印发了一系列调整政策,其中《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最引人关注。

住建部文件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三、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建造师,依法给予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要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14日